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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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全年交付任务的顺利实施和支撑公司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升交付质量,不断为客户创造满意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逸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6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并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88万股。

鉴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以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管理升级是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全年交付任务的顺利实施和支撑公司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升交付质量,不断为客户创造满意价值,公司成立项目控制中心和质量中心。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综合考量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验、职业素养以及公司人才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逸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逸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岗位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章逸丰先生简历

章逸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助理研究员;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浙江大学博士在读;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3年5月,任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机器人中心执行主任;2018年7月至今,任天津迦自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景业智能副总经理兼任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逸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6日 14 点 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6日

至2023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7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7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