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3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代会投票选举蒋炜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
职工监事简历
蒋炜,男,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8年3月至2008年5月在仲盛集团从事销售、租赁管理工作。2008年6月至今,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市场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之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银都路与都园路交汇处)天宸展示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茂菁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现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王学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长叶茂菁先生、董事叶志坚先生、董事周文霞女士、董事冀爱萍女士、独立董事姜立军先生、独立董事宋德亮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魏波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许旭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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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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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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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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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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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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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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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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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选举叶茂菁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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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选举王学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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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选举叶志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选举冀爱萍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选举陈文彬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选举潘学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选举颜晓斐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选举张春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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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选举David Hao Huang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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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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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选举江雁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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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选举魏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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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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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5-21。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昱、林天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