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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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中部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中部分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自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统一延长至2024年7月13日止。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在上海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林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7月13日止。除延长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7月13日止。除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及延长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配股工作需要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授权陈兴林、韩力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事项及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7月13日止。除延长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2日

至2023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披露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 2000 号 22 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2000 号 22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63)

联系电话::021-62033003 转 52 或 53 分机

传真:021-62032133

联系人:李非、郑明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