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6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3-049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长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责权利,保障公司有序、规范、高效运营,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董事长进行以下授权:

(一)重大交易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亿元(不含本数)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重大交易事项。

本授权所称重大交易事项,是指公司章程(2023版)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日常经营事项授权

1、交易所涉资产在浦东新区地域范围内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含本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交易所涉资产在浦东新区地域范围外(中国境内)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上述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厂房住宅商业物业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及前述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上述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以外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本数)的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该日常经营事项,是指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出售物业、资产租赁、资产管理、项目合作以及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三)其他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含本数)的各类坏帐、资产损毁事宜。

董事长有权签署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董事长有权转授权,但转授权的对象仅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本授权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总经理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责权利,保障公司有序、规范、高效运营,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总经理进行以下授权:

(一)重大交易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含本数)的重大交易事项。

本授权所称重大交易事项,是指公司章程(2023版)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日常经营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日常经营事项。

该日常经营事项,是指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出售物业、资产租赁、资产管理、项目合作以及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总经理有权签署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总经理有权转授权,但转授权的对象仅限于公司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

本授权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吕巍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张毅敏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及批准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1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票56,767,456股、545,359,660股及 6,923,640 股,上述三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张博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