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并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并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被动减持并完成过户2,010万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6,31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6,21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16.7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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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由于2021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的2021-156号公告,王柏兴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7.34%并完成了过户,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的2022-064号公告,王伟峰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0.20%;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2023-083号公告,王柏兴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15%并完成了过户。故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变动比例超过5%,因此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伟峰先生、堆龙德庆中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后,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427,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5%;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6,210,6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77%;王柏兴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