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228号文注册,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7740,C类份额基金代码:017741;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3年06月0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06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为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7月07日,即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2023年06月27日变更为2023年07月07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3年0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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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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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