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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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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3-05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23年06月25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洋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现拟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提交拟于公司2023年06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中,需要取消《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3-05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23年0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2.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事项”),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决议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原因

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推进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终止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权收购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目前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15-15:00。

(四)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3年06月26日(星期一)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名称

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现拟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审议取消《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3年06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部分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15:00;

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3年06月26日(星期一)。

(四)股东大会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6月2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06月26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2、3、4、5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上述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方,但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06月14日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06月28日(星期三)(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1612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李飞飞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五)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星期四)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