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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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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6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52.0928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4.0256万份。同时,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270.3518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856.470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87.9952万份股票期权及10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1.4212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行权价格均为5.2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6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7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1,187.995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10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221.421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5.2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6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进行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52.0928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4.0256万份。同时,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270.3518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856.470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187.9952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221.4212万份,合计拟行权1,409.4164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的行权方式,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具体行权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如下: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1、第二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2023年6月20日届满。

2、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6月21日

(二)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为1,187.9952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221.4212万份,合计1,409.4164万份

(三)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571人,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102人

(四)行权价格:5.29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3年6月21日,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7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1,187.995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10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221.421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5.29元/股。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