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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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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股票代码:603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曼石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其他个人与机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持有中曼石油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18,878,4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持有公司20,0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持有公司19,9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82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6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卖出中曼石油股份13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3年6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6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岚海”)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50%;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岚海持有公司19,9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825%。重庆岚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股东重庆岚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重庆岚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份变动出具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