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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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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6月23日(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6月27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32,883,110股,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99.56%。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1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95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5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7、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5、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6、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7、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单位:份

其中: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66人,截止2023年6月23日,公司共有465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截止2023年6月27日,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2,883,110股。

3、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3年6月23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32,883,11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54,879,448.1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其他

咨询电话:010-8192 0188

电子邮箱:cnnp_zqb@cnnp.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核电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6月16日和2023年6月20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柳耀权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监事罗笑春出席并代为投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柔性、刚性钙钛矿商业级中试产线研发科研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2022-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2023年度薪酬方案系参照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且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2022-2023年度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

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约3,554万份股票期权将按规定全部注销。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1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952号),原则同意中国核电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核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5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年6 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5、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6、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7、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8、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两年(24个月),在限制期内不得行权。限制期满后,在满足相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股票期权将分3批匀速生效,即:自授予日起,在满两周年(24个月)、满三周年(36个月)、满四周年(48个月)时,分别安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生效。

自2019年6月24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截至2023年6月23日已满四周年(48个月),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具体如下:

(三)关于公司业绩考核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生效时业绩指标需与对标企业进行对标,按第二个行权期业绩对标原则,对调整后的20家企业相关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可比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对标。具体如下:

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1.35%,高于10.4%,且高于标杆公司75分位水平(6.51%),符合行权条件;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追溯后)为14.71%,高于13%,但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数值(16.02%),不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全部股票期权。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需冲回已计提的相关成本约3,800万元。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6月16日和2023年6月20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3人),独立董事马恒儒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录大恩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关杰林、董事虞国平因公无法出席,均委托董事武汉璟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柔性、刚性钙钛矿商业级中试产线研发科研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董事卢铁忠、罗小未、邹正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2022-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关联董事邹正宇、罗小未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项目和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节余募集资金56,267.29万元(含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项目和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项目予以结项。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56,267.29万元(含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7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8.04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79,751.96万元,已于2019年4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4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9,493.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34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均已建成投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运行质量,公司拟将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约56,267.2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拟调整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卢铁忠

委员:邹正宇、录大恩(独立董事)、关杰林、吴怡宁、武汉璟、虞国平

2.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席:邹正宇

委员:马恒儒(独立董事)、关杰林、武汉璟、虞国平

其他专门委员会人选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