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3-038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董事刘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3年6月29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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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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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于芝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含通讯方式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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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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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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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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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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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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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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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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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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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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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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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情况: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情况: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3、6、7、8、10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投票情况详见本公告二、(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东、张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