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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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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华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日延期至2024年7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金龙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3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日延期至2024年7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3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8.5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6,76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2,622,085.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将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日延期至2024年7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一期1800吨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二期1200吨产能将于2023年7月份按照生产线逐步进行试生产,预计所有生产线将于2024年7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

四、本次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华业香料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华业香料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姣姣女士书面辞职报告,魏姣姣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目前,魏姣姣女士所负责的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魏姣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魏姣姣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董金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责任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金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56-8927299

传真号码:0556-8968996

电子邮箱:info@anhuihua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董金龙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庆汇达丰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

董金龙先生个人名下通过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