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460,99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 号)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液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国际-自有资金、阿布达比投资局、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8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460,992股,并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即为上述8名发行对象合计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35,460,992股,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7月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1月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05,360,000股增至1,340,820,992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8名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恒立液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460,99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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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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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