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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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 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31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981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81 亿元,同比增长 100.34%。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为 64.07%,其中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66 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1.29%;第二大欠款方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0.23 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87.04%。请公司:(1)补充披露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结算模式,是否报告期新增客户及持续合作情况,并评估相关回款风险;(2)补充披露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对其按照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以及相关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结算模式,是否报告期新增客户及持续合作情况,并评估相关回款风险。
Al-AweesCo.forTrade主要从事国际实物贸易,与公司业务往来内容为向公司子公司果蔬公司采购小包装番茄制品。果蔬公司2022年4季度与该客户共签订了4,314.41万美元的合同,结算方式为预付款+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同时果蔬公司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该客户是果蔬公司2022年新增客户,2022年12月末该客户165,874,809.13元应收账款已在2023年1月全部收回。2023年,果蔬公司与该客户仍在继续合作, 2023年1-5月向该客户销售5.37亿元番茄制品,已回款4.95亿元,其他款项正在按合同约定陆续回款中,不存在回款风险。
(二)补充披露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对其按照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以及相关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1、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简称“福瑞棉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
福瑞棉业主营业务是采购不孕籽加工成清弹棉,然后进行出售。2022年,银通棉业下属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简称“铁分公司”)将总价值5,183.03万元的不孕籽赊销给福瑞棉业。截至2022年末,尚余2,315.46万元未收回。
2、单项计提坏帐的依据
2022年5月,福瑞棉业存放不孕籽的仓库发生火灾,不孕籽全部烧毁。银通棉业向福瑞棉业催要上述欠款,但福瑞棉业称已无能力偿还,但因其对库存不孕籽进行了投保,可待保险公司赔偿后向公司偿还该笔欠款。2022年5月,银通棉业与福瑞棉业签订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协议》,并向保险公司发出了《保险金请求转让声明》,2022年半年度、三季报,银通棉业基于上述事实,预计保险金的赔偿完全可以涵盖债权,未计提坏账准备。
但截止2022年报报出日,保险公司仍在核保状态,福瑞棉业能否获得足额的保险理赔金额无法确定。基于上述情况,银通棉业无法判断可回收的保险公司理赔金额。
在此期间,银通棉业对查询到的福瑞棉业资产委托律师进行了保全,根据保全资产已抵押情况,未被抵押保全资产的预计可回收价值估算,预计保全资产可回收价值为300万元。
综上所述,上述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福瑞棉业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已发生信用减值,应对该应收账款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银通棉业经审慎评估,在扣除保全资产的预计可回收价值300万元后,对应收福瑞棉业的该笔债权计提2,015.4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7.04%。该项单项计提坏帐准备是谨慎的。目前,银通棉业已就2,500万元的保险金请求权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已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停止向福瑞棉业支付2,500万元保险赔偿金。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2022年末,公司根据对与福瑞棉业业务进行梳理中了解到的情况和事实,认为银通棉业在该笔采购中的不孕籽是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客户福瑞棉业的仓库,存在未完全承担存货风险的情形,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净额法进行了调减。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番茄酱购销业务和不孕籽购销业务模式及业务内容;
2、获取公司采购和销售合同,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分析;
3、通过互联网平台检索客户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发货单、出库单等业务原始单据,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检查果蔬公司生产能力,通过对主要材料的采购量与生产投入量的核查,分析可销售产成品规模的合理性;
6、检查运费、港杂费结算单,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判断海外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7、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等程序,分明细收入波动、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
8、结合年报审计程序,检查期后收款情况;
9、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Al-Awees Co. for Trade的业务处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债权回款无风险;对福瑞棉业应收账款坏帐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审慎的。
问题7.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4.98亿元,同比增加 42.10%,主要系本期预付皮棉货款增加所致。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占比为 56.53%,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未结算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60.59 万元,主要涉及子公司天沣物产的相关债权。 请公司:(1)结合具体业务开展以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子公司具体业务情况,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未结算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具体业务开展以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2年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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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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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21年度,公司预付账款余额35,024.36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对象期末余额占比为73.83%。2022年度,公司预付账款余额49,768.39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对象期末余额占比为56.53%。预付款主要集中在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两家公司,其2021年、2022年预付账款合计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4.11%、82.89%。
(1)天沣物产
与上年相比,2022年末天沣物产主要预付款为采购番茄制品和皮棉,主要原因是:2022年番茄制品市场行情较好,预计2023年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故提前预定采购番茄制品存货;皮棉在2022年末价格逐渐回升,市场行情看好,故在2022年末采购一部分皮棉存货;同时2022年末白砂糖市场行情未有回暖迹象,且市场竞争激烈,故与上年相比减少了白砂糖的采购。故2022年预付款对象较上年存在较大差异。
(2)银通棉业
银通棉业2022年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2022年银通棉业与新疆广联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由银通棉业提供收购资金,广联昌盛负责收购、加工皮棉,加工完成后将产品销售给银通棉业,故银通棉业向广联昌盛支付较大金额的采购预付款,导致预付款高度集中并较上期大幅增加。截止目前,该预付款已全部结算完毕。
综上所述,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变化所致;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采购的皮棉属于大宗商品物资,单个交易金额相对较大所致。
(二)结合子公司具体业务情况,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未结算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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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因说明:
(1)子公司天沣物产对客户A的预付款406.54万元,主要是:预付红花籽采购款,受2022年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受阻,货物留滞。天沣物产一直积极催促对方尽快交货,已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如在6月末前仍无法交货,将向公司退还该款项。
(2)阿卡山口卡拉万粮油有限公司的预付款2,438.06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付大麦粉采购款,受2022年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受阻,导致一直无法到货。天沣物产一直积极催促对方尽快交货,截止目前该项预付款余额为1,153.06万元,已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如在6月末前仍无法交货,将向公司退还剩余款项。
(3)子公司汇锦物流对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预付款16万元,主要是预付的仓库管理软件制作费用,目前项目处于沟通中尚未结束,导致款项长期未结算。
2、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说明:
天沣物产的预付款正逐步收回,预计不会出现坏账,故目前看暂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通过互联网平台检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公司采购合同,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检查;
4、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5、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是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生产经营的 结果,具有合理性;相关款项陆续回款中,不存在减值,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审慎的。
问题8.关于现金流。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 亿元,同比增长 728.81%,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04 亿元,同比减少 55.3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01 亿元,同比减少 82.8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 亿元,同比增长 145.5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8 亿元,同比增长 300.16%。分季度看,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为负值。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模式和规模的变化、采购和销售结算政策的变化,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2)补充披露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的具体业务背景,说明二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主营业务模式和规模的变化、采购和销售结算政策的变化,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因皮棉贸易量大幅下降致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增加16,124.92万元、预收账款减少4,744.87万元等原因所致。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成本下降、存货减少142,080.49万元、应付账款增加9,673.68万元等原因所致。
2、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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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一现金流量表》执行。一般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列报,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按净额列报。 公司一直并将保持该政策的一贯性。
(2)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11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棉花、番茄、甜菜制糖均为季节性生产,棉花、番茄和甜菜收购均在第四季度完成,而产品均在次年进行销售,第四季度支付籽棉、番茄和甜菜的收购资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公司年度现金流量表与前3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出现负数情形。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第4季度对前三季度的收入按净额法进行了调整,由于该事项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故公司未调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存在会计差错。后续公司将对2022年前3季度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补充披露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的具体业务背景,说明二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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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期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方的保证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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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期增长的原因:系本期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支付的采购籽棉及加工皮棉资金39,867.46万元,支付的运费8,482.47万元,支付或退还的保证金3,559.66万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15.88万元。
综上所述,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支付收购资金及收到合作方保证金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复核,并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进行勾稽;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
3、核查公司大额银行流水,并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
4、对银行存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对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变动科目,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原因进行核实,确认是否与公司经营情况相一致。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因皮棉贸易量大幅下降致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增加、预收账款减少等原因所致;第四季度支付籽棉、番茄和甜菜的收购资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年度现金流量表不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在第4季度对前三季度的收入按净额法进行了调整,未调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前3季度现金流量表存在会计差错。公司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收到合作方保证金及支付合作经营款项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问题9. 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披露,公司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2,949万元,同比下降46.94%,主要系本期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保管费减少所致。其中,职工薪酬发生额1,126.06万元,较上期减少481.1万元,运输费本期和上期发生额分别为0元和1,628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职工薪酬、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费减少的原因;(2)结合运输服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期职工薪酬、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费减少的原因。
1、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情况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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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原因分析: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发生额较上年减少481.1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销售人员薪酬的减少。销售人员的薪酬与销售业务紧密相关, 2022年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销售收入均有大幅下降,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减少。
2、运费减少的原因
公司2021年在销售费用归集的运输费主要为番茄制品从新疆产地运输到外地仓库的运输费。由于该部分运输费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发生的运输费,不是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因此该费用无法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公司无法确认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将该部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2022年,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番茄制品按照合同进行发运,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即可以准确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中,因此本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列示。
3、销售服务费减少情况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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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原因分析:公司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系销售过程中的佣金、报关手续费等,因2022年销售业务量减少,相应的佣金手续费减少。
4、仓储费减少情况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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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原因分析:番茄制品2022年度上半年销售增加,存货周转快,仓库留存时间短,下半年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不畅,生产产品主要存放在厂区内,导致仓储费减少。天沣物产皮棉上半年销售增加,下半年销售减少,年末增加的库存主要为年末采购,仓储时间较短,导致仓储费减少。
(二)结合运输服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一)管理费用。(二)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三)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四)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在销售费用中归集的运输费用主要为存货在不同仓库(储)点之间发生的运输费,该部分运输费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发生的运输费,不是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从事的活动,无法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故将无法准确归集成本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而本年公司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按照合同进行发运,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即可以准确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中,本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列示。公司2022年、2021年运输费用的列示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公司财务人员了解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运输费用、销售服务费、仓储管理费与上期变动的原因;
2、将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进行核对,结合了解到的情况检查职工薪酬的完整性、合理性。
3、分析公司运输费用的主要构成,结合与主要承运商的合同协议及运输单据,与履约合同的匹配,复核了公司运输费用的核算方式;
4、分析公司销售服务费、仓储管理费的主要构成,获取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资料,检查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
5、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销售费用实施截止测试。
6、查阅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复核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销售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不存在差异,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特此回复!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报备文件
《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 上网文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