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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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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6月27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6,92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3.89%。本次质押1,150.00万股后,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7,96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7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93%。

●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2023年6月27日,东证继涵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0,490.45万股,Wing Sing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688.00万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62,10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10%。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Wing 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9,700.00万股,本次继弘集团质押1,150.00万股后,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和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27,66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54%。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3,7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3.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8%,对应融资余额4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证继涵减持可转债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定向可转债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6.69%减少至55.10%。

● 2023年6月28日,东证继涵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定向可转债313.66万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78.42%。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东证继涵通知,东证继涵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定向可转债313.66万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78.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定向可转债减持、公司可转债转股稀释,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1.59%。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及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56.69%;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5.1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注1:截止2023年6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12,718.72万股。

注2:上述数据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8号)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了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6年。上述定向可转债已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2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转债简称“继峰定01”,转债代码“110801”。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郡”)、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理成”)的通知,上海睿郡、上海理成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继峰定01”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增持后,上海睿郡持有“继峰定01”共计969,300.00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24.23%;上海理成持有“继峰定01”共计1,581,300.00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39.53%。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