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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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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02亿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光伏胶膜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02亿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光伏胶膜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胶膜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7.02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审批风险:上述项目尚处在准备阶段,暂未完成备案及各级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光伏胶膜产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胶膜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由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约7.02亿元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市

股权结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光伏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上述拟申报注册登记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三、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7.02亿元,项目建设期3年,建成后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的生产能力。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本项目生产光伏封装材料光伏胶膜系列产品,近些年光伏组件技术进步速度加快,当前市场热点技术N型TopCon、N型HJT、IBC、钙钛矿等,都对光伏胶膜产品提出了全新的、差异化的封装要求。同时随着全球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光伏发电未来必将在以新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占比大幅提升,因此,作为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需要加快扩展技术领先的优质产能,为更大规模的组件制造时代储备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的规模优势。

四、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企业,上述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光伏行业的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确保公司的光伏封装胶膜具有技术、规模、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封装领域的领先地位。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审批风险:上述项目尚处在准备阶段,暂未完成备案及各级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市场风险:上述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认真筹备,确保各级审批、许可手续的顺利进行,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认真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贯彻土地集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确保安全、文明、清洁生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仔细测算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进度,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公司将利用多方渠道,积极关注市场和政策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