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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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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誉环保

股票代码:6883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7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D幢办1804。

信息披露义务人3:木利民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23号香山美树苑5栋11D

信息披露义务人4:桑绿蓓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号琥珀山庄中村276幢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誉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誉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注:丰创生物营业期限届满,现处于清算状态。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义务人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等原因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 1,58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48%,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会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9,766股,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比例为5.2641%。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9,966股,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比例为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①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丰德瑞持股数量不变;丰创生物已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②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回购方案已于2023年3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76%。以上减持比例及持有比例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恒誉环保3,969,966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4.999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 按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计算;

②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 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79,401,269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誉环保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恒誉环保股份。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木利民(签字):

桑绿蓓(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 6 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木利民(签字):

桑绿蓓(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0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从4,179,766股变更为3,969,966股, 持有股份比例从5.2641%变更为4.9999%(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计算),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丰德瑞”)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创生物”)、木利民先生、桑绿蓓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木利民先生及桑绿蓓女士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9,800股,减持后,丰德瑞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9,96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7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肥丰德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D幢办1804

信息披露义务人3:木利民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23号香山美树苑5栋11D

信息披露义务人4:桑绿蓓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号琥珀山庄中村276幢03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丰德瑞持股数量不变;丰创生物已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回购方案已于2023年3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76%。以上减持比例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1、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按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按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79,401,269股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丰德瑞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创生物、木利民先生、桑绿蓓女士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