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69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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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39,400股。其中:对于17名主动离职及1名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8.60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115,000股、以8.73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9,400股;对于12名(含退休)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8.6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30,000股、以8.7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41号),已登载于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截至2023年6月8日(含)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此次关于注销股份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3、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0元/股调整为8.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3元/股调整为8.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3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原因分别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7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因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因退休、11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或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或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因疾病或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续签,其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0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39,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645.4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392.31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53.16万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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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变动前”公司股本结构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股本情况,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海正定转”可转债转股29,122,774股。
2、由于“海正定转”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本次股份完成注销时,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总数可能会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67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6%,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3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707,614.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12号),已登载于2022年9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20%,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3元/股、最低价为11.2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198,2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6%,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3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707,614.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68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有人民币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29,122,774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43%。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444,7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79.59%。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9,122,774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票面利率为0.01%/年,期限为6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6号文同意,公司181,524.10万元定向可转换债券于2022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6元(含税)。2021年9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736.11万股。根据《交易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0元/股。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3.00元/股。
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62.60万股。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99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85元/股。
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2.85元/股。
2023年1月4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首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首次回购股份16,547,259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86元/股。
鉴于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4,000股,并于2023年1月1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2.86元/股。
2023年5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1.7元(含税)。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69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正定转”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一)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人民币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9,122,774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有人民币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29,122,774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43%。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444,7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79.5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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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