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08717;基金C类代码:00871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期原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含该日)。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调整后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6月19日(含该日)起至2023年7月4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6月19日(含该日)起至2023年7月4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2023年7月5日起(含该日)进入第二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自2023年7月5日起至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公告,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优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征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7月4日起增加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3年7月4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结构具体如下:
(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770001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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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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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一年为365日,两年为730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但少于两年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新增份额),基金代码:018702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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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新增C类基金份额事宜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的《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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