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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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4月30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激励对象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90.0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218233),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的对象、数量、价格、资金来源、信息披露、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