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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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5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赵莉莉女士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海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海梅女士、苏声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海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苏声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未开展实质业务。为优化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注销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5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坤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坤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前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曾坤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曾坤林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坤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2,600股,曾坤林先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曾坤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5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转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最高法民再11号]。再审申请人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山证券、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杨佳业、杨锡伦及一审第三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一案,最高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民终2043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中山证券将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