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7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逐项分析落实并做出书面回复,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对你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你公司对以前年度更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719.18万元,兴华所对存货损失实施了包括盘点、计价测试、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程序,但兴华所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损失形成过程。同时,你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7,676.97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2020年和2021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等,具体说明2020年和2021年年报披露时未充分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说明2020年和2021年更正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确定依据和准确性。

【回复】

一、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范围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的存货类别划分为五大类,主要为:1、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2、邮钞,3、其他(含工艺品),4、钻石,5、珠宝玉石。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总体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1、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公司的销售渠道包括代销渠道、经销渠道、零售渠道、加盟渠道,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销售渠道进行测算,各渠道测算方法如下

(1)零售渠道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预计发生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

①各类存货的含税估计售价确定方法

以下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在测算过程中涉及的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了零售公司当期或近期的相同产品或同品类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确定。

A.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

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金(银、铂料、钯金)平衡价+加工成本)×(1+税率)×核价系数确定。

a.金(银、铂料、钯金)平衡价一般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

b.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c.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B.钻石类

钻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金(银)平衡价+石头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核价系数确定。

a.金(银)平衡价一般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

b.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c.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C.其他(含工艺品)类

其他(含工艺品)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核价系数确定。

a.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b.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D.珠宝玉石类

珠宝玉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核价系数+串链及配件(如有)×(1+税率)确定。

a.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b.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②销售费用的计算是依据当期销售费用/当期营业收入×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确定;

③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是依据当期不含消费税的税金及附加/当期营业收入×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消费税确定。

首饰类产品零售环节消费税5%,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包括钻石及钻石饰品都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首饰类不缴纳消费税。

(2)经销、代销、加盟渠道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预计发生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

①各类存货的含税估计售价确定方法

以下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在测算过程中涉及的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了经销、代销、加盟渠道公司当期或近期的相同产品或同品类产品的对外销售的毛利率水平确定。

A.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金(银、铂、钯金)平衡价+加工成本)×(1+税率)×平均毛利率确定。

a.金(银、铂、钯金)平衡价参考资产负债表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b.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c.平均毛利率,根据近期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确定。

B.钻石类

钻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金(银)平衡价+石头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平均毛利率确定。

a.金(银)平衡价参考资产负债表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b.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c.平均毛利率,根据近期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确定。

C.邮钞类

邮钞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采购成本×(1+税率)×平均毛利率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近期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确定。

D.其他(含工艺品)类

其他(含工艺品)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平均毛利率确定。

a.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b.平均毛利率,根据近期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确定。

E.珠宝玉石类

珠宝玉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主要根据(采购成本+加工成本)×(1+税率)×平均毛利率确定。

a.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b.平均毛利率,根据近期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确定。

②销售费用的计算是依据当期销售费用/当期营业收入×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确定;

③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是依据当期不含消费税的税金及附加/当期营业收入×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确定。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原材料:因持有原材料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及加工成本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3、在成品:因持有半成品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4、发出商品:以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5、委托加工物资:因持有委托加工物资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6、周转材料: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五)计算过程

1、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算存货跌价金额,2020、2021年各类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内部测算产品估计综合毛利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情况如下:

为方便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公司将存货按产品类别进行分类对比。

备注:未查询到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邮钞类、其他(含工艺品)类产品毛利率信息,故该两类产品无法进行对比。

由上表可知,公司内部测算各类产品估计综合毛利率均与同行上市公司可比产品的毛利率差异不大。

(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由上表可知: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2020年和2021年更正后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末、2021年末的所有存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1号、第1082号)。

(一)2020年和2021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

2020年末及2021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分为五大类:1、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2、邮钞,3、其他(含工艺品),4、钻石,5、珠宝玉石。2020年末存货原值为457,213.51万元,2020年末可变现净值为430,182.27万元,2021年末存货原值为431,306.21万元,2021年末可变现净值为386,090.81万元。

本次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可变现净值=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1-销售费用率-不含消费税税金及附加率)-消费税税率×(1+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

1、各类存货含税估计售价确定方法:

(1)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

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金(银、铂料、钯金)平衡价+加工费)×金重+石值)×(1+税率)×核价系数确定。

①平衡金(银、铂料、钯金)平衡价系参考基准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②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③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2)钻石类

钻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的确定方法如下

钻石含税价格=(金(银)重×平衡金(银)价+钻石加工费+钻石主石重×平衡价格+钻石副石重×平衡价格)×(1+税率)×核价系数

裸钻含税价格=钻石重×钻石平衡价格×(1+税率)×核价系数

①平衡金(银)价参考基准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②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③钻石平衡价格主要参考基准日RAPAPORT钻石报价明细表并结合企业钻石核价分析确定;

④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3)邮钞类

邮钞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账面成本×产品毛利率×(1+税率)确定。

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银邮类产品行业去库存周期计算折现值,折现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5年期的平均数。

(4)其他(含工艺品)类

其他(含工艺品)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市场价格与账面成本×产品毛利率×(1+税率)孰低原则确定。

(5)珠宝玉石类

珠宝玉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零售市场价格确定。

含税估计售价根据珠宝玉石类产品行业去库存周期计算折现值,折现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5年期的平均数。

若上述存货已签署销售合同、期后已出售,采用合同价格、期后出售价格。

2、销售费用率根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销售费用率平均数,加2020年度和2021年度零售提成占零售收入比率平均数合计;

3、不含消费税税金及附加率根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税金及附加率平均数;

4、首饰类产品消费税税率5%,非首饰类不缴纳消费税取0;

首饰类产品零售环节消费税5%,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包括钻石及钻石饰品都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首饰类不缴纳消费税;

5、城建税税率(7%、5%、3%)、教育费附加税率(5%)。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各品类的存货实际数量(重量)等物理参数以及平衡价格对五个品类分别作为整体进行测算,消除各单项非标产品的差异影响,后根据存货实际数量(重量)等物理参数、平衡价格等因素,按照账面值分摊品类的整体评估值后得到各项存货评估值。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原材料:因持有原材料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及加工成本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3、在成品:因持有半成品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4、发出商品:以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5、委托加工物资:因持有委托加工物资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6、周转材料: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三)计算过程

2023年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末、2021年末的所有存货进行了评估,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了解了公司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存货保存状态等情况,收集和审核公司的评估资料,参考行业资讯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评估机构采用现场勘查、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方式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根据存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评估的具体方法并进行评估结果的计算,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1号、第1082号)。评估结果为:2020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30,182.27万元;2021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为386,090.81万元。

公司对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1号、第108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存货评估明细表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算存货跌价金额,2020、2021年各类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综合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存货盘点对各项存货执行减值测试,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是合理的。本次评估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充分考虑了各类存货的市场售价、期后市场的实际成交价格等各项有效信息,测算出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为公司2020年和2021年更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提供了更充分、准确的依据。

(2)结合2022年较2020年、2021年相关因素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对2020年和2021年更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存货减值是否存在不充分、不审慎的情形。

【回复】

由于近两年公司的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逐年递增,截至2022年末评估前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已达70%左右,存货余额占资产比重偏高,同时公司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根据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基于重要性、谨慎性原则,以及进一步夯实存货资产,故聘请评估机构对存货资产进行评估。2023年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末、2021年末的所有存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1号、第1082号)。2020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原值为457,213.51万元,可变现净值为430,182.27万元,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余额计算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7,635.38万元,2020年年报披露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676.50万元;2021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原值为431,306.21万元,可变现净值为386,090.81万元,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余额计算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6,438.51万元,2021年年报披露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2,719.33万元,根据评估可变现净值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与以前年度年报披露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一、2020、2021年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主要为公司内部测算,本次更正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依据外部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相关因素变化

(一)产品估计售价变化

上述两种测算方法产生的可变现净值差异主要由于产品估计售价差异导致,两种测算方法的产品估计售价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两种方法产品估计售价不同导致产品估计毛利率存在差异,按产品类别进行分类对比,差异如下:

两种方法产品估计售价的差异主要由于测算依据不同导致,主要系公司内部测算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涉及的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了各渠道公司当期或近期的相同产品或同品类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或对外销售的毛利率水平确定,具体方法详细见“一、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三)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评估机构测算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涉及的市场价格参考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等行业外部机构公开报价、公司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存货预计的消化周期等因素确定,具体方法详细见“二、2020年和2021年更正后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一)2020年和2021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

(二)其他因素变化

1、销售费用变化

2020、2021年销售费用,公司内部测算采用各销售渠道当期的实际销售费用率,评估机构测算采用2020年度和2021年度销售费用率平均数加2020年度和2021年度零售提成占零售收入比率平均数合计。

2、相关税费及附加变化

2020、2021年相关税费及附加,公司内部测算采用当期的实际税金及附加率,评估机构测算采用2020年度和2021年度税金及附加率平均数并统一计算首饰类产品消费税。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充分考虑了各类存货的市场售价、期后市场的实际成交价格等各项有效信息,测算过程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对比评估机构测算的可变现净值,公司以前年度存货减值测算虽然方法正确,但存在不充分的情形,因此更正2020年和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3)请兴华所结合针对减值计提合理性以及相应存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具体说明相关存货真实性是否存疑,同时,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期末存货减值及真实性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一)了解、评价、测试管理层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二)结合了解公司及其环境时获取的信息,评价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三)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实行实地监盘,确认其数量是否真实;

(四)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跌价损失进行测试和分析;结合存货监盘,取得库龄信息,观察存货的外观状态、品质特征,抽查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五)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访谈对方单位、访谈管理层、检查出入库明细、期后结算记录等,综合分析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减值;

(六)利用资产评估师的工作,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评价和复核评估师的评估范围、盘点程序、评估方法、关键假设、专业胜任能力等,并依据评估的可变现净值对各期存货账面价值计量进行独立复核;

(七)访谈前任会计师,了解前任会计师对期初存货余额实施的盘点程序、存货可变现价值的确认方法、对前期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等;

(八)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等。

二、结合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具体说明相关存货真实性是否存疑:

项目组在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对金一文化持有的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实施计价测试,抽查出入库凭证;进行实地监盘、抽盘,依据风险分析程序,对于长库龄或流动性较差的存货,结合收发存记录和库龄信息,记录存货的数量、外观状态、品质特征等;访谈管理层与存货管理关键的内部控制及部分长库龄存货滞销的原因;对于期末账面价值较高的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我们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大部分取得回函、访谈或走访对方单位以确认存货的真实性、访谈管理层了解发出商品的管理及是否部分存货难以收回、检查发出商品的出入库明细及期后结算记录等;利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期末存货的评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执行利用专家工作程序,评价中联评估对于期末存货的评估范围、实施的盘点程序、评估方法、关键假设、专业胜任能力等;访谈前任会计师,了解对期初存货实施的盘点程序、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认定方法及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大额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是否涉及缺乏商业实质和关联方交易及取得的依据等;经实施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被审计单位期末存货真实、准确。

三、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金一文化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期末全部存货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0号)。金一文化依据附有存货编码的评估明细表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逐项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我们对以上的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了独立复核,复核结果与金一文化的减值测试结果一致。我们对期末存货损失实施了包括盘点、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计价测试、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程序,我们认为,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期末存货真实、准确。

中联评估对金一文化2021年度、2020年度期末存货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2号)(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1号)金一文化依据附有存货编码的评估明细表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逐项进行了存货追溯减值测试,并更正计提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63,719.18万元;我们对以上的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了独立复核,复核结果与金一文化的减值金额结果一致。我们对期初存货实施了包括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访谈前任会计师、访谈管理层、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程序,并依据测试结果确认期初存货账面价值,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存货损失形成过程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首先,需判断该事项的影响是否具有重大性,上述金额已超过注册会计师设定的重要性水平,满足重大性条件;其次,需判断该事项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本次保留主要涉及存货类特定项目,涉及金额占2021、2020年度更正前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7.04%、5.91%,并未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未导致财务报表盈亏变化,产生的影响未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产生至关重要影响。由此可以判断保留事项产生的影响具有重大性但并不具有广泛性。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修订)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一一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2021年)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相关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修订):“第十四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一一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2021年):“(一)影响的重大性。注册会计师需要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虑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重大。定量的标准通常是注册会计师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或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如适用)……定性考虑错报是否重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判断评估错报的性质是否严重,是否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二)影响的广泛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的定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三个方面:1.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2.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3.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4)结合你公司本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2023年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末的所有存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0号)。

(一)本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

2022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分为五大类:1、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2、邮钞,3、其他(含工艺品),4、钻石,5、珠宝玉石。本次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可变现净值=实际数量×含税估计售价/(1+税率)×【(1-销售费用率-不含消费税税金及附加率)-消费税税率×(1+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

1、各类存货含税估计售价确定方法

(1)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

黄金、铂金、钯金和银等饰品、币、条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金(银、铂料、钯金)平衡价+加工费)×金重+石值)×(1+税率)×核价系数确定。

①平衡金(银、铂料、钯金)价系参考基准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②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③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2)钻石类

钻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的确定方法如下

钻石含税价格=(金(银)重×平衡金(银)价+钻石加工费+钻石主石重×平衡价格+钻石副石重×平衡价格)×(1+税率)×核价系数

裸钻含税价格=钻石重×钻石平衡价格×(1+税率)×核价系数

①平衡金(银)价参考基准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价格;

②加工成本主要参考该行业费用标准计算;

③钻石平衡价格主要参考基准日RAPAPORT钻石报价明细表并结合企业钻石核价分析确定;

④核价系数,根据产品品类确定。

(3)邮钞类

邮钞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账面成本×产品毛利率×(1+税率)确定。

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银邮类产品行业去库存周期计算折现值,折现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5年期的平均数。

(4)其他(含工艺品)类

其他(含工艺品)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市场价与账面成本×产品毛利率×(1+税率)孰低原则确定。

(5)珠宝玉石类

珠宝玉石类产品的含税估计售价根据零售市场价格确定。

含税估计售价根据珠宝玉石类产品行业去库存周期计算折现值,折现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5年期的平均数。

若上述存货已签署销售合同、期后已出售,采用合同价格、期后出售价格。

2、销售费用率根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销售费用率平均数,加2020年度和2021年度零售提成占零售收入比率平均数合计。

3、不含消费税税金及附加率根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税金及附加率平均数;

4、首饰类产品消费税税率5%,非首饰类不缴纳消费税取0;

首饰类产品零售环节消费税5%,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包括钻石及钻石饰品都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首饰类不缴纳消费税;

5、城建税税率(7%、5%、3%)、教育费附加税率(5%)。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各品类的存货实际数量(重量)等物理参数以及平衡价格对五个品类分别作为整体进行测算,消除各单项非标产品的差异影响,后根据存货实际数量(重量)等物理参数、平衡价格等因素,按照账面值分摊品类的整体评估值后得到各项存货评估值。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原材料:因持有原材料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及加工成本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3、在成品:因持有半成品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4、发出商品:以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5、委托加工物资:因持有委托加工物资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按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及预计完工成本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6、周转材料: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税费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三)计算过程

2023年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末的所有存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表所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0号)。评估结果为:2022年末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为334,903.01万元。公司对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23]第1080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存货评估明细表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按照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算存货跌价金额,2022年各类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充分考虑各类库存商品的市场售价、期后市场的实际成交价格等各项有效信息估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为公司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提供了依据,公司严格按照以上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执行,已经充分、合理地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1.44亿元。按产品类别列示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库龄、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等。同时,请兴华所结合本年度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存货真实性存疑的情况。

【回复】

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克、件、克拉

接上表

【会计师回复】

金一文化对2022年度期末全部存货均纳入聘请评估机构评估可变现净值并进行减值测试范围,依据附有存货编码的评估明细表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逐项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对于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存货,仍按原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期末存货价值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按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期末存货价值计量。我们对以上的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了独立复核,复核结果与金一文化的减值测试金额结果一致。由于针对减值所对应的存货的真实性核查程序已包含金一文化期末全部存货,因此,对金一文化期末存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相应结论,请参见本问题第(3)小题的回复。

(6)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经实施以上审计程序,金一文化期末存货已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我们认为被审计单位期末存货真实、准确。我们对金一文化2022年度《审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金一文化对以前年度更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719.18万元,我们对存货损失实施了包括盘点、计价测试、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程序,但我们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损失形成过程。”基于保留意见的原因,我们不能判断存货损失形成过程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关于应收账款减值。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93,645.4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8,323.32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521.72万元。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形成的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发生时间、金额、账龄情况,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已采取的具体催收措施和效果。

【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形成的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发生时间、金额、账龄情况、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已采取的具体催收措施和效果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上表瑞金和美珠宝有限公司、江西金赣珠宝有限公司、深圳金赣珠宝有限公司、江西和美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213,060.20万元,四家公司是公司加盟业务的合作商,自2017年开始,公司向上述四家公司销售黄金金条及珠宝饰品等货品,为加强双方合作,公司授予其一定的信用账期。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四家公司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瑞金和美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二)江西金赣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三)深圳金赣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本期销售为结算前期预收账款业务

(四)江西和美珠宝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二、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综合因素及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加盟及经销商回款速度放缓,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经公司多次追讨仍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相关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对个别客户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序号5-35项欠款方,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已移交法务部提起诉讼,根据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及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判断,同时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预期无法收回,确定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39项欠款方,应收账款催款小组多次催收无果,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小,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4项欠款方已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处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中,预期无法收回,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已采取的具体催收措施和效果

公司除做好应收账款的客户资信管理、客户动态监控与货款催收等日常工作外,还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化应收账款管理:

(一)加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建立应收账款预警机制,对即将到期及超过正常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向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提出警示。

(二)成立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及业务单位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催收会议,制定催收计划,统筹监管。

(三)加强逾期应收账款管理,对逾期的应收账款由专人向客户发出催款通知函,进行督促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移交公司法务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结合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发生减值迹象的具体表现及发生时间,判断其可回收性的依据,以及过去三年对相应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减值是否存在不充分、不审慎的情形。

【回复】

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应收坏账减值计提的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二、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20年应收坏账减值计提的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三、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19年应收坏账减值计提的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下转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