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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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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世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简历附件:

1、王志红先生:生于1976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四川朝阳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绵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会计;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任富临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历任富临集团稽核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富临精工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2013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富临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富临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志红先生持有公司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王志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职务,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阳宇先生:生于1973年11月,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8年8月历任绵阳市内燃机配件厂车间工人、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技术科技术员、工艺科助理工程师、工艺所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10年8月历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销售区域经理、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富临普赛行(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电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止目前,阳宇先生持有公司2,93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鹏程先生:生于1984年4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兼战略投资部及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李鹏程先生持有公司3,3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彭建生先生:生于1963年3月,大专学历,会计统计专业,中级会计师。1981年8月至1986年5月任剑阁县汉阳区供销社会计;1986年5月至1990年1月任剑阁县乳酸厂财务科科长;1990年1月至2003年6月历任剑阁县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任四川绵阳富临三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人员;2004年1月至2004年8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有色铸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四川绵阳富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0年8月至2023年1月任富临精工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彭建生先生持有公司3,23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聂丹女士:生于1976年8月,研究生学历。2003年2月至2006年5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06年5月至2015年5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2011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15年5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现为投融部)常务副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聂丹女士持有公司10,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聂丹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份,在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融部常务副总监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之妻之兄之女,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王明睿先生:生于1984年7月,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先后在长虹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部总监助理、海外并购组副组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历任四川富临利民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攀枝花正大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2014年12月起)、四川富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2月起);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行政部总监、资金管理部常务副总监、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王明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职务,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潘鹰先生:生于1973 年3月,法律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2004年3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证的律师资格。1995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1997年4月至2000年4月,在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学习;2000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2005 年3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4年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05年2月至今,任成都守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2月至2023年4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止目前,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步丹璐女士:生于1978年12月,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年10月,步丹璐女士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步丹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肖世德先生:生于1967年2月,中共党员。1982年至 1992年在中国矿业大学读书,先后获得矿山机械工程工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在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1994年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2000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教授,2003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CUSMA全国高等学校制造自动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四川省 863/CIMS 推广应用专家组成员(1995-2000),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2011)。现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肖世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经监事会表决,同意提名胡国英女士、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

简历附件:

1、胡国英女士:生于1972年1月,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监事;2021年12月14日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21年12月30日,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规定之情形。

2、刘健先生:生于1989年4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物理专业,本科学历,获得项目管理PMP专业证书。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负责绵阳普思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工作;2014年4月至2021年6月,负责富临精工VVT事业部通用汽车、广汽集团及东风乘用车中置VVT产品项目管理工作;2021年6月至今,任富临精工战略管理中心(现发展管理部)战略规划经理。

截止目前,刘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规定之情形。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世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7月11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