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7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龙净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若“龙净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10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当“龙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二、审议:《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邓勇强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同意聘任洪思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2元/股的130%(即13.16元/股),已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若“龙净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10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龙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龙净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 0.20%、 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93/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0.1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7日由初始的10.93元/股调整至10.73元/股,详见《龙净环保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5日由10.73元/股调整至10.55元/股,详见《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因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3日由10.55元/股调整至10.30元/股,详见《关于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10.30元/股调整至10.12元/股,详见《关于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龙净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2元/股的130%(即13.16元/股),已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基于“龙净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若“龙净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龙净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龙净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以2023年10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当“龙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邓勇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勇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邓勇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邓勇强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洪思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思晴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简历

洪思晴女士,1993年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2021年12月至今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洪思晴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