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2023-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5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往来款

1.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12亿元,同比增长75.07%;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32%,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4.17亿元,其中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2.44亿元,占比10.09%;应收账款按组合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79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的名称、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账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较上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等变动情况等,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3)补充披露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原因;(4)补充披露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象名称、关联关系、对应金额及占比、形成背景、长期挂账的原因以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客户资质、信用等情况说明回款风险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预付款项。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6.29亿元,同比增长30.28%,变动原因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合计约为9458万元,同比增长55.11%。公司预付款项连续三年增长,公司解释原因系在半导体设备业务领域,国外供应商在支付条款方面比较强势,同时由于半导体业务全球产能紧张,供应链交期延长,公司为支撑未来预计增长的订单需求,采取较为积极的备货策略。但根据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报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司2021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中仅有两家外资厂商。

请公司:(1)列示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预付金额及比例、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较上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前五名预付对象的支付条款、是否国外厂商等,说明公司前期解释原因是否具备合理性;(2)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形成背景、交易内容、交付安排、预付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结算安排,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资金情况与流动性

3.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0.35亿元,其中受限1.27元。长短期借款合计27.57亿元。报告期公司产生利息费用1.13亿元,利息收入422.41万元。

请公司:(1)详细列示货币资金存放银行名称、账户类型及余额,结合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日均存款规模和公司存款所在银行的同类同期利率水平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营运周期、日常运营所需资金水平等情况,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公司存在大规模债务并承担大额存贷息差的同时,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第三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经营性现金流。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8.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7亿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自上市以来连续六年为负,而公司近六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0亿元,同比增长46.32%,净利润2.82亿元,同比增长0.24%。

请公司:(1)结合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且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业绩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变化趋势持续背离的原因;(2)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说明现金流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是否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现金流状况的措施及效果。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三、关于商誉减值

5.关于商誉。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制程设备,为拓展业务领域,公司于2018年跨行业收购主营光传感业务的上海波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100%股权,确认商誉2.47亿元。交易对方做出高额业绩承诺,2018年至2020年,波汇科技盈利预测完成率分别为103.06%、108.51%、109.80%,均为踩线完成。业绩承诺期满后波汇科技业绩即发生下滑,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2390.02万元、2171.24万元,分别同比下滑65.79%、9.15%。公司未对波汇科技计提过商誉减值。

请公司:(1)补充披露波汇科技2018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主要科目数据,并结合在手订单、信用政策、成本费用等因素变化,说明业绩承诺期前后波汇科技业绩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承诺期实现的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为实现业绩承诺调节利润的情形;(2)补充披露历次商誉减值测试的重要参数选取结果及依据,并对比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历年实际业绩情况,解释差异原因,并说明此前商誉减值测试对重要评估参数的选取是否充分、合理;(3)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收购以来公司未对波汇科技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其他资产科目

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17.05亿元,同比增长44.13%,主要系原材料、发出商品增长,原材料期末账面价值6.81亿元,同比增长128.73%,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价值1.53亿元,同比增长5885.34%。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列示报告期内存货的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库龄结构、订单覆盖率、存放情况,并结合公司在手订单、销售计划、市场需求等说明原材料同比增长的原因;(2)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对应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金额及交付安排,说明发出商品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81亿元,所有项目均未列示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等情况。其中江苏启微在建项目期初余额1684.71万元,本期增加金额1373.97万元,本期其他减少金额3058.68万元,期末余额0元。该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于2017年开始建立。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前期转固等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说明是否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形;(2)结合江苏启微在建项目自启动以来的各期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形及原因,并补充披露该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涉及的具体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原因,如相关资产已经处置,请说明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价格、是否为关联方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63亿元,同比增长70.73%,投资标的均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10亿元,较期初减少38.42%,投资标的均为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未披露前述两类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包括投资标的名称、持股比例、收益情况、其他投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等,核实并说明底层资产投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结合设立目的、投资份额、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安排等,说明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作为金融资产而非并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各项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详细说明前述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关于开发支出。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开发支出余额1.22亿元,本期减少2.76亿元,其中确认为无形资产0.48亿元,确认为固定资产2.2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结合利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生产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各业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对《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现申请的延期披露时间到期,鉴于《工作函》涉及内容较多,部分答复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将延期回复《工作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