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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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宁波科发海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特定股东宁波科发海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发海鼎”)、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发创投”)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9,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7%。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科发海鼎、科发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发海鼎持有公司股份818,900股、科发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579,500股。科发海鼎、科发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科发海鼎、科发创投互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科发海鼎、科发创投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99,080股,减持比例1.67%。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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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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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科发海鼎、科发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科发海鼎、科发创投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科发海鼎、科发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科发海鼎、科发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