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3,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89,66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4%。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37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70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7号)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核建”)于2019年4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9,962,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625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3号文同意,公司299,62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核建转债”,债券代码“1130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核建转债”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93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自2019年7月25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87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4)。
2.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0年6月30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82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76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4.公司2021年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6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5.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自2021年7月13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引起的“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6.公司于2021年7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7.公司于2021年12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70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8.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7月19日起,转股价格变为9.63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9..公司于2022年11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63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10.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发行,自2023年1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8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07)。
11. 公司于2023年4月回购并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9.28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核建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3,000元核建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89,66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5,37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709%。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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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58860
联系传真:021-31858900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
邮政编码:201702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流通数量为282,750,5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2,750,57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7号)核准,中国核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639,46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中,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11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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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371,639,46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19,714,428股。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发布《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并注销不满足激励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2,782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019,471,646股。
2019年10月14日,公司的“核建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转股数量为89,662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至本公告日,无可转债转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019,471,64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 2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俊敏、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截至目前,持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82,750,57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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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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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