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3年6月1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3、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截至2023年7月6日将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2417
2、证券简称:深南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6月15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5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7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