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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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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36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昌租赁”)、汇宝(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宝租赁”),均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7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汇昌租赁、汇宝租赁的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汇昌租赁、汇宝租赁均是本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4月14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6249号)

3.法定代表人:张欣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汇宝(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4月20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6250号)

3.法定代表人:张欣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汇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1,280万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被担保人:汇宝(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1,280万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较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持有汇昌租赁、汇宝租赁100%股权,对项目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按202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7.1968人民币元)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2,135,158,138.88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3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