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3-09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现金管理金额:26,1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5973)、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597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7 天(挂钩黄金看涨)、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99
● 现金管理期限:97天、98天、97天、6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3月30日分别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2 天(挂钩汇率看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330605》及《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3306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032)。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153,164.95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752,700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股,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73,491.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226,46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1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7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3,462,735.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6,537,264.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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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计收益为根据预计年化收益率测算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①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5973)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3年7月5日
5、到期日:2023年10月1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3000%-3.9000%
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9000%(年率)。
7、投资金额:2,450万元
②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5974)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3年7月5日
5、到期日:2023年10月11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3000%-3.9001%
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9001%(年率)。
7、投资金额:2,550万元
③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7 天(挂钩黄金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3年7月5日
5、到期日:2023年10月1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高档收益率:3.14%;中档收益率:2.94%;低档收益率:1.59%。
(1)若观察日挂钩标的早盘价高于高行权价,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
(2)若观察日挂钩标的早盘价低于等于高行权价,且高于等于低行权价,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中档收益率。
(3)若观察日挂钩标的早盘价低于低行权价,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
7、投资金额:5,000万元
④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99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3年7月5日
5、到期日:2023年9月5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A:1.1%;收益B:2.73%;收益C:2.83%。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663,产品收益率按照1.1%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663、小于N+0.0332,收益率按照2.73%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332,收益率按照2.83%执行。
7、投资金额:16,100万元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光大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18)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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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38,724.37万元,本次现金管理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84%。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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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