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0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0656)于2023年7月3日、7月4日、7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我核查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金科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
(三)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法院及有关机构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
(四)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富”)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长城国富有意向独立或与其他合作方组成投资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科股份的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号)。
(五)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存续期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分别召开了持有人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展期议案”)。上述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展期议案均获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本次涉及展期的债券本金金额为111.9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存续期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展期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号)。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除前述信息及公司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后续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义务。
四、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