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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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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原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78%。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2,8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21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1年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10日。

9、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1、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黎柱等5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5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00股,回购价格为7.00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00股,回购价格为7.00元/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25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手续。2022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就10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893,85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

15、202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4月12日。

16、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就首次授予10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2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010,4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800股。

18、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800股。

19、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之后、解锁之前离职的,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4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名)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照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总金额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82,800股,其中2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27,800股,授予价格为7元/股,余下2名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55,000股,授予价格为9.9元/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回购(不计银行利息),回购总金额为739,100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19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4号),认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739,100元,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从297,853,000元人民币变更为297,770,200 元人民币。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82,8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7,853,000股变更为297,770,2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执行。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82,8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7,853,000股变更为297,770,2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97,853,000元变更为297,770,200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4241532X

公司名称: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柒佰柒拾柒万零贰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包括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电子产品配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模具及其配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电镀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