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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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6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奉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新公司”)和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公司”),均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奉新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1,400万元,为婺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1,8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为奉新公司和婺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49,070.6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03.8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14,846.6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9.86%。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奉新公司担保基本情况

奉新公司为奉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奉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为降低财务成本,奉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791HT2023089729),申请人民币11,4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置换奉新公司前期借款,本次贷款期限为80个月。2023年7月5日,公司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HT2023089729-02),愿意为奉新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婺源公司担保基本情况

婺源公司为婺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婺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为降低财务成本,婺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和招商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791HT2023089758),申请人民币11,8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置换婺源公司前期借款,本次贷款期限为132个月。2023年7月5日,公司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HT2023089758-02),愿意为婺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4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6.9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奉新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婺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19年4月30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奉新公司

奉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洲镇黄溪村奉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生活垃圾处理、农林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环保工程的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和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婺源公司

婺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4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蚺城街道蚺城路26号;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填埋,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垃圾处置项目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销售所产生的电力和灰渣。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债务人奉新公司/婺源公司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银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以及银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奉新公司和婺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是为置换前期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由公司对奉新公司和婺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奉新公司和婺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49,070.6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03.8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14,846.6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9.8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93,070.6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32.1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88,846.6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7.39%;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HT2023089729-02);

《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HT2023089758-02)。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