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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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鑫祥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