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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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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4版)

202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科大控股、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彭承志一致同意,凡是涉及国盾量子经营发展的事项,协议各方应先行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然后由协议各方或其成员依其享有的资格和权利在国盾量子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中按照该一致意见发表意见或进行投票;各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实体持有国盾量子股份的,依其资格或权利在国盾量子股东大会上发表意见、投票、提案及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如若各方无法就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表决、提案、提名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各方均同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由各方依其享有的资格或权利就相关事宜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表决,并按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意见得出确定的结果,再按该确定的结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提案、表决或提名等;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国内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挂牌满三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即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将于2023年7月9日届满。

在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至今,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四、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科大控股、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彭承志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7月9日到期且不再续签。除彭承志及三家合伙企业持有股份的份额合并计算、柳志伟及于晓风系夫妻关系所持有股份合并计算外,其余各方的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将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五、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关系方框图

公司股东潘建伟持有公司股份6,608,000股,将其所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科大控股。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3年7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大控股、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彭承志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7月9日到期且不再续签。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大控股、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彭承志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7月9日到期且不再续签。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由科大控股、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彭承志及三家合伙企业共同控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42,000股,享有公司表决权股数32,150,000股,享有公司表决权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0.08%,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公司股东潘建伟持有公司股份6,608,000股,将其所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科大控股。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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