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8版)
肖竹兰女士、朱耀利女士在交易对方中联重科任职,在上述议案中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十四、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2、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上市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肖竹兰女士、朱耀利女士在交易对方中联重科任职,在上述议案中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十五、审议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认真核查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肖竹兰女士、朱耀利女士在交易对方中联重科任职,在上述议案中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备考审计机构,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肖竹兰女士、朱耀利女士在交易对方中联重科任职,在上述议案中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何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何建明先生薪酬的议案》
何建明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建明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12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业务一处副处长及综合处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8月及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担任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担任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多项其他职位;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及2019年1月至今,担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03年8月至今,担任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长沙鸿盛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曾于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于湖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担任会计学硕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分会副会长、湖南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朱耀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朱耀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朱耀利女士辞去监事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朱耀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耀利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朱耀利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朱耀利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并对何建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何建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建明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12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业务一处副处长及综合处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8月及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担任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担任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多项其他职位;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及2019年1月2023年6月,担任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03年8月至今,担任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长沙鸿盛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曾于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于湖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担任会计学硕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分会副会长、湖南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
截止本公告日,何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北京中联重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0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并结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年07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08月0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04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08月0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07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7月2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郭秀梅女士承诺于2022年02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放弃其持有路畅科技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不行使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02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以及公司于2023年0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1-1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1-16、18-2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5、提案21为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本次补选仅补选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07月28日(星期五)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星期五)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08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0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