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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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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烨投资”)。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红烨投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作为存续方承继红烨投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变、经营范围不变、股权结构不变。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烨投资”)。吸收合并完成后,红烨投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承继红烨投资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合并方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3年9月16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B座中色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196,937.842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262Q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5%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期至2025年04月28日);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资源开发;进出口业务;承担有色工业及其它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承办展览(销)会、仓储、室内装修;批发零售汽车及零配件;经批准的无线电通信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电子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矿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家具、通讯器材、日用百货、照相器材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2)被合并方

公司名称: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东城办事处红旗路居委会(红烨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朱国祥

注册资本:5,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783028869U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与管理、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一)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红烨投资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红烨投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依法履行公司合并对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吸收合并事宜后,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手续和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整合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二)由于红烨投资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如下: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1项提案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第2项提案于2023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2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