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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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

202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3-03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1,696,2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128,51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

●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情况: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财务需求,计划自2022年12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49,701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1%。其中,股东赵志华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4,92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5%。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果确认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为2,193,600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的减持计划(详清见公司公告临2022-067号),拟于2022年12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49,701股。鉴于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股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