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9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28日以蓝信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6层第一会议室,采取了现场+视频的表决方式。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谌志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唐大龙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周东云女士,财务总监何文哲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经理陈复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已由661,696,417股变更为860,205,343股,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61,696,417元变更为860,205,343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详情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表决通过。
(二)《中国软件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内控评价、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赵贵武先生、孙迎新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中国软件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电财务在其经营范围许可的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内部转账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其中,综合授信余额上限、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及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上限均为30亿元,有效期3年,该协议将于本年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将综合授信余额上限、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及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上限调整至4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公司全部3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其他详情请见《中国软件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公告》。
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赵贵武先生、孙迎新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票数: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中国软件在中电财务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赵贵武先生、孙迎新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中国软件在中电财务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推荐麒麟软件和长城软件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推荐魏立峰、谢文征、宋介鹏、程寨华担任麒麟软件高级副总经理。
推荐张少林兼任麒麟软件财务总监。
何文哲不再兼任麒麟软件财务总监。
推荐田宝松担任长城软件高级副总经理。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提议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中国软件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536 证券简称: 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1,696,4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198,508,926股,2023年6月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总股本为860,205,343股。
鉴于公司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已由661,696,417股变更为860,205,343股,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61,696,417元变更为860,205,34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696,417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205,343元。”
二、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1,696,417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860,205,343股,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上述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
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电财务在其经营范围许可的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内部转账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其中,综合授信余额上限、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及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上限均为30亿元,有效期 3 年,将于本年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将综合授信余额上限、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及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上限调整至4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2. 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赵贵武先生、孙迎新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3.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崔劲先生、荆继武先生、陈尚义先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通过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其作为中国电子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通过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其作为中国电子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与关联方金融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余额为10.88亿元,贷款余额为0.70亿元,在中电财务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1.03亿元、代开银行保函3.45亿元。通过这些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对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郑波
4. 注册资本:190,100.00万元
5.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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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历史沿革: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是198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由面向全社会开展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转变为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和筹融资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电财务注册资本金为19.01亿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电财务第一大股东,集团内另有7家成员单位参股。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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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关联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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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协议执行效果良好,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了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双方:
1. 甲方: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 乙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7月12日
(三)金融合作之基本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办理甲方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与收付等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应为相关企业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电脑等。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四)金融合作之具体内容
1.未来三个年度的甲乙双方进行金融合作形成的关联交易余额包括资金结算余额和综合授信额度的上限,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综合考虑甲方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乙方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甲方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根据授信额度制定如下的结算额度:
■
2.甲方可通过将一部分可用的现金存款存入乙方,另外一部分存入商业银行来分散资金风险。甲方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乙方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3.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融资,乙方按总体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乙方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4.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非融资性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乙方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甲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乙方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 甲方同意在2.1款设定之上限额度内,最大限度优先使用乙方的金融服务。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甲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
(6)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中止、终止乙方的服务。
(7)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施。
(8)乙方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乙方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乙方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9)乙方出现其它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
(10)乙方向中国银保监会提交的监管报告副本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可提交甲方留存。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由甲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生效。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依其现行有效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其作为中国电子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2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
至2023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3年7月13日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7月28日, 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4: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4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郑海雯 管丹玥
电 话:010-62158879
传 真:010-62169523
邮政编码:100081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500万元到-48,5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4,500万元到-49,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500万元到-48,5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4,500万元到-49,5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7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83.02万元。
(二)每股收益:-0.5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一是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结算验收;二是公司持续加大自主软件产品、重点业务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