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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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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7版)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经查阅2022年度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风科技等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均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前述应收账款所对应的收入确认情况,公司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4)补充在建工程风电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投建时间、建设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已投入金额、建设资金流向、转固情况等,公司近两年对山西省偏关风电场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前年度在建工程风电项目是否已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在建工程风电项目的具体情况

2、山西省偏关风电场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前年度在建工程风电项目是否已存在减值迹象。

山西省偏关风电场主要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南堡子乡50MW风电场,该项目于2019年4月启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其中土建工程基本完工,设备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安装20台,现已安装完成2台,另3台已运抵项目现场未安装,箱式变压器已运抵机位12台,其中2台已安装,集电线路土建塔基已完工尚未架设线路,外送线路整体已完工,厂区一二次变电设备已完工。目前处于正在施工安装状态。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由于2020年度大量风电场项目抢装建设,风机机组短期内市场供需紧张,导致风电场建设项目2020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

该项目风机机组购置合同签订于2020年5月,根据合同约定,风机机组购置账面不含税千瓦造价3,380.53元/kw,根据最新公开的招投标数据,风电场建设风机机组不含税招投标千瓦造价为2,150元/kw,减值幅度36%。该项目塔筒总量为233t,折算账面购置单价为10,589.39元,根据最新公开的招投标数据,塔筒中标平均单价为8,800.00元,减值幅度17%。

风机历史年度单千瓦造价趋势图:

注:上述数据为历年公开招投标公告统计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均聘用了专业评估师协助公司管理层开展在建工程减值测试工作。经评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偏关风电场在建工程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为15,289.51万元,因此2021年,偏关风电场计提减值准备3,790.91万元。经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偏关风电场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为17,534.37万元,因此2022年度偏关风电场计提减值损失2,354.40万元。

综上所述,风电行业经历2020年抢装潮,2020年及以前年度在建工程风电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2021年起风电行业进入平价上网阶段,风机价格逐渐趋于理性区间,风机机组价格存在连续下降趋势。偏关风电场抢装失败的情况下,后续投入运营无法获取电价补贴收入,同时在建工程单位造价不断下行,公司需要根据抢装失败的风电场工程建设进度持续判断该风电场项目的减值迹象。因此公司近两年对山西省偏关风电场计提资产减值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聘用外部评估专家对该项目减值进行了测试,减值数据准确性基本可确认。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资产减值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和评价华仪电气信用审批流程和资产减值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华仪电气坏账政策、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和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华仪电气各项减值政策的合理性;

3、检查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书面文件,评价管理层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入恰当的期间;

4、了解和评估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中关键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包括违约率、违约损失率以及违约风险敞口等,其中:(1)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2)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包括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确定的各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对期末金额较大、账龄较长或变动异常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并检查期后收款情况,检查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分析管理层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与管理层及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可收回金额方法的合理性,获取相关技术报告进行参考;

7、了解并评价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其工作成果。评价管理层及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选取可收回金额的方法是否恰当,评价模型所采用的关键评估假设、参数的合理性;

8、获取管理层的未来生产经营计划,实地查看各核算主体的建设、生产情况,获取管理层对未来的盈利预测情况,评估盈利预测与历史数据的相关性;

9、结合访谈相关人员、盘点、实地检查等,了解并核实资产状况、期后变动情况、减值计提依据,确认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准确、充分;

10、评估华仪电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充分。

针对(3)2022年年报显示会计师未对以前年度应收账款相关事项再次出具保留意见,请说明以前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本期处理进展,是否已消除,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明如下:

2021年度,中兴华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华仪电气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因会计师无法取得华仪电气2021年度无发生额应收账款客户的还款计划,也无法对其偿还能力做出合理评估,导致会计师无法就2021年度无发生额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导致保留意见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58,679.52万元(已计提坏账29,401.2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7,109.12万元(已计提坏账39,346.32万元),2022年度累计收回1,744.11万元。针对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与相关业务部门经理或其他负责人员逐笔讨论其可收回性,并复核往来函件、业务支撑资料等其他相关信息。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应收账款2022年度回函及替代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针对上述应收账款,2022年度会计师累计发函57,036.42万元,累计回函31,935.02万元(其中回函相符金额29,820.50万元,回函不相符金额2,114.52万元),回函比例55.92%。针对最终未回函及回函不相符的账户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检查了构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支持性文件(如合同、运输单、出库单、客户验收单等),实施替代审计程序金额27,285.16万元。经核查,以上应收账款存在、完整性、计价和分摊未见重大异常。

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应收账款,其中未达收款条件的合同质保金5,444.75万元,确认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14,847.91万元(已计提坏账14,847.91万元),按账龄/逾期时间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36,816.46万元(已计提坏账24,498.41万元)。对于管理层已确认无法收回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①与管理层讨论,以了解管理层评估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的方法和基础;②获取并检查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通过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客户的资质背景及经营现状,并与管理层的记录进行比对;③了解与测试管理层预计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假设与依据,包括抽查其与销售合同条款以及财务记录的一致性,并与上述步骤中所掌握到的客户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比对,以及测试未来现金流量计算的准确性,并结合客户的特定信用风险评估其合理性。对于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①了解管理层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的标准,并抽样测试风险组合分类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包括通过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客户的资质背景及经营现状、抽查管理层信息与财务记录及销售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及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②通过考虑与测试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损失率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比较了同类型公司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同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评估管理层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性,评估各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适当,并测试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上述应收账款(包含于合同资产列示的质保金)情况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针对上年度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应收账款,本年度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具体如下:

1、了解并测试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坏账准备的控制;

2、对于管理层已确认无法收回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①与管理层讨论,以了解管理层评估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的方法和基础;②获取并检查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通过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客户的资质背景及经营现状,并与管理层的记录进行比对;③了解与测试管理层预计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假设与依据,包括抽查其与销售合同条款以及财务记录的一致性,并与上述步骤中所掌握到的客户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比对,以及测试未来现金流量计算的准确性,并结合客户的特定信用风险评估其合理性;

3、对于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①了解管理层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的标准,并抽样测试风险组合分类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包括通过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客户的资质背景及经营现状、抽查管理层信息与财务记录及销售合同条款的一致性、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②通过考虑与测试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损失率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比较了同类型公司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同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评估管理层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性,评估各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适当,并测试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4、评估管理层对长账龄、逾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因特别风险而导致减值估计的合理性;

5、对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访谈,就客户回款计划、客户经营情况等进行询问,并与获取的其他外部资料进行核对,确认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6、管理层聘用外部法律专家,对上述应收账款所对应客户的征信情况、涉诉情况、法律案件被执行情况、执行能力等进行了核实,综合评估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我们了解并评价了外部法律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其工作成果。评价管理层及聘请的外部法律专家综合评价的方法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方法和路径的合理性;

7、检查华仪电气与客户过往的书信往来与沟通记录,针对与客户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检查相关诉讼资料,并发放外部律师询证函以评估发生诉讼的背景及现状;

8、对上述应收账款,向客户发送函证,核查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并对未回函情况执行替代程序;

9、检查本年度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上述款项的实际回款情况,确认款项收回真实性。

经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华仪电气上述应收账款存在性、真实性未见重大异常,同时华仪电气对上述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符合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因此,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应收账款事项本期已消除,审计意见符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综上,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通过执行函证、检查回款、利用外部法律专家工作等审计程序,判断与上述应收账款可收回性与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相关的不确定性已消除。

针对上述在建工程风电项目情况,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在建工程的完整性、存在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有效性;

2、获取所有在建工程的明细,并全部追溯到最初,获取项目立项、预算、批复、备案类等原始文件,根据已发生的各类支出,检查相关合同、监理报告、结算单、发票及银行付款回单,并通过向工程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访谈,对项目实施现场盘点程序等,进一步确认项目建设的进度及预计支出情况,并判断是否存在以在建工程支出隐匿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3、根据项目立项、预算、批复、备案类等原始文件确定资本化时点,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是否正确,包括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等;

4、对重要风电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关注工程形象进度及施工状态,对停工项目落实停工原因,并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获取第三方评估结果,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复核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

6、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会计师核查结论及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华仪电气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与我们在审计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截止审计报告日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三、关于其他财务数据

3.年报披露,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贷款逾期的情形。截至2023年4月底,逾期本金接近5亿元。因上述债务逾期,公司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情况,期末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2.13亿元。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合计5.27亿元,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3.22亿元,期末净资产已为负值。请公司:(1)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偿债安排,是否具备足够偿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2)公司目前净资产已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说明目前经营面临的具体困难和改进措施,提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不确定性,做好后续安排并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回复:该项问题公司已于2023年6月16日进行了回复,具体详见《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4.年报披露,公司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1.34亿元、0.86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2021年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将偏关预付工程款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所致。请公司:(1)列示预付款项的前五大预付对象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金额、占比、相关工程开展进度等;(2)公司本期转入其他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相关业务的发生时间、背景和交易安排、交易对手方名称、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工程预计何时完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1)列示预付款项的前五大预付对象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金额、占比、相关工程开展进度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情况如下:

(2)公司本期转入其他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相关业务的发生时间、背景和交易安排、交易对手方名称、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工程预计何时完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本期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为公司偏关优能风电有限公司支付EPC总包单位的工程预付款。项目总承包合同总价42,963.97万元,截至2022年末支付工程预付款6,953.67万元,该款项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取得后,根据项目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9日、2021年5月30日签订的《山西偏关南堡子50兆瓦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和《融资租赁(直接租赁)合同》进行的预付。为保障资金的用途和安全,应融资方的要求,由融资方直接支付给EPC总包方,公司与项目融资方及总包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工程预付款,根据项目履约进度,将冲抵后续需支付的EPC总包工程款,不存在需要收回及存在减值的情况。

山西省偏关风电场主要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南堡子乡50MW风电场,该项目于2019年4月启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其中土建工程基本完工,设备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安装20台,现已安装完成2台,另3台已运抵项目现场未安装,箱式变压器已运抵机位12台,其中2台已安装,集电线路土建塔基已完工尚未架设线路,外送线路整体已完工,厂区一二次变电设备已完工。目前处于正在施工安装状态。

公司预付工程款,主要系风电场建设预付工程款,最终将形成非流动资产,即以非流动资产的形式收回,预计不会在未来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该款项于2021年6月实际支付,至2022年12月31日,账龄已超1年以上,鉴于预付账款账龄时长及预计形成的资产形式,于2022年12月31日,将该预付账款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有关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因此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预付账款的完整性、存在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有效性;

2、编制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并查阅预付账款付款记录、采购合同、结算单等支持性材料,并逐一核对付款对象、付款金额和审批记录等关键信息,确认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

4、通过企查查等网站查询,查看重要的供应商的公司状况、经营状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情况等信息,了解主要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5、对预付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实施函证,要求华仪电气提供函证单位地址、联系人等信息,与网络查询信息进行比对,检查回函结果,如回函不相符,调查不符事项,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如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并评价替代程序的可靠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34,353,771.08元,会计师累计发函余额133,042,937.92元,累计收到回函相符金额85,015,822.49元,回函比例62.49%,对未回函金额,会计师执行检查合同、付款凭证、付款审批程序的替代程序,执行替代检查程序金额50,940,715.41元,回函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85,844,203.99元,其中偏关项目待抵扣进项税13,363,697.83元,预付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07,345.84元,预付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69,536,693.18元,会计师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函证,未收到回函,经执行替代检查程序,检查设备采购合同、EPC总包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货验收凭证、工程结算凭证,并实地查看偏关风电场建设情况。经执行函证及替代检查程序,未见华仪电气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在重大异常。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款项、存货及在建工程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款项,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检查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会计师核查结论及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华仪电气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与我们在审计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截止审计报告日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年报披露,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2.01亿元,较2021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风电产业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所致。受抵押担保及诉讼冻结影响,期末受限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31亿元。请公司说明本期新增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期限、租金、用途等情况,公司本期将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该项问题公司已于2023年7月6日进行了回复,具体详见《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投资性房地产的完整性、存在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询问并与华仪电气讨论其投资性房地产的确定及选用的计量模式,获取并检查相关会议决议、租赁合同等资料;

3、获取华仪电气投资性房地产登记簿,将明细表中本期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和减少与之核对,对其进行实地检查,复核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4、检查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增加系购买还是由其他科目转入,检查新增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经过有效的批准;

5、查验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归华仪电气所有,关注其抵押担保等情况;

6、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折旧)政策是否恰当,计算复核本期摊销(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成本计量模式),将本期折旧和摊销金额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的相应数据核对;

7、获取租赁合同等文件,重新计算租金收入,检查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租金收入是否计入营业收入;

8、检查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是否恰当,包括:①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②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③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权益的影响等。

(二)会计师核查结论及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仪电气 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华仪电气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与我们在审计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截止审计报告日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6.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2.94亿元、1.52亿元,较2021年分别增加55.29%、520.26%。公司称,上述变动主要受到宁夏太阳山资金周转款增加及本期风电产业预收货款增加所致。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实现2.96亿元,较2021年减少19.51%。请公司:(1)说明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后续还款安排及偿还能力及相关风险;(2)本期上述款项大幅增加是否与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相匹配,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该项问题公司已于2023年7月6日进行了回复,具体详见《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相关的完整性、存在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有效性,包括关联往来、资金支出等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编制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检查大额及异常往来的支撑性文件,包括相关合同、协议等,确认资金往来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关注大额挂账的合同负债,获取相关销售合同、仓库发货记录、货运单据和收款凭证,检查己实现销售的商品是否及时转销合同负债,确定合同负债期末余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实施函证程序,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关注舞弊迹象。对企业提供的收件地址与工商登记信息、合同上联系地址、结算单联系地址等进行核对。

4、检查未入账的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抽查期后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期后收入结算凭证等,检查入账日期发生的合理性,确定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

5、检查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关注其他应付款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会计师核查结论及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仪电气 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对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华仪电气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与我们在审计华仪电气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截止审计报告日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