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65,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12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
冻结暨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4,696,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5%。目前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均处于轮候冻结状态,上述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不产生影响。如后续相应股份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711-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财保76号之一),获悉控股股东唯之能源的无限售流通股254,696,214股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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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知悉的累计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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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轮候冻结,建行深圳分行因与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
二、针对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冻结、轮候冻结的补充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了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其股份被司法标记的详细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经了解,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司法标记,建行深圳分行因与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166,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标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标记。
经了解,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为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勤投资”) 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司法标记,禾勤投资因与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恒实业有限公司、古汉宁、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33,303,786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标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标记。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了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其股份被冻结的详细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经了解,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为禾勤投资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冻结,禾勤投资因与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恒实业有限公司、古汉宁、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
(三)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了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其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详细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经了解,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为建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的轮候冻结,建行深圳分行因与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8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最近一年债务违约及因债务违约涉及的诉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唯之能源无债务违约情况;唯之能源因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的债务违约涉及诉讼共3起,标的金额合计约273,675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54,696,214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不产生影响。如后续相应股份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