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3-045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3-046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62.00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通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同时,公司承诺了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归还的保障措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3-04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005号《关于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7,787,0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999,996.21元,扣除发行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43,799,996.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亚会A验字(2016)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5.0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亿元。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提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发布《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3年7月12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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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23年7月12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137.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806.98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并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
1、赤天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赤天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亿元。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发布《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4、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该事项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用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通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承诺了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归还的保障措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62.00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通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同时,公司承诺了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归还的保障措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