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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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芬女士持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本次质押后陈丽芬女士累计质押股份79,351,02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

2023年7月12日,本公司接到股东陈丽芬女士有关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丽芬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和冻结股份为0。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3-05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阳光集团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3亿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为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一一2025年7月11日。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以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继续为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250344877K

成立时间:1993年7月17日

注册地: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郁琴芬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阳光集团的资信等级:AAA(评级机构:江苏恒大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有效期:2022年12月30日一2023年12月29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216.89亿元,总负债97.76亿元,净资产119.13亿元。2022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28.16亿元,净利润8.53亿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218.61亿元,总负债97.24亿元,净资产121.37亿元。2023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28.47亿元,净利润2.28亿元。

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12.69%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如下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拟与平安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沪闸北额抵字20230712第001号】,为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沪闸北综字20230712第001号】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担保形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期限:2023.7.12-2025.7.11;

最高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

本次担保金帝毛纺以其持有的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提供抵押,目前用于出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房产投入使用的时间为2000年11月,已计提折旧年限22年。该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原值8,392.40万元,账面净值4,586.2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账面原值8,392.40万元,账面净值4,339.81万元。

(二)反担保合同

鉴于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为阳光集团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阳光集团与金帝毛纺签订反担保合同,阳光集团根据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向金帝毛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反担保,根据《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阳光集团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金帝毛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阳光集团必须立即足额向金帝毛纺偿付:债务人未清偿主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及金帝毛纺垫付的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阳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约16亿元的担保。从商业互惠、公平对等出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阳光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抵押担保。阳光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阳光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阳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约16亿元的担保。因此,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开展,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控股股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且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书,鉴于阳光集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阳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正在履行中的担保约16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申请的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双方的融资能力和效率,对双方经营发展都是有益的,实际操作中需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目前,阳光集团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议案中提及的担保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该项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5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