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6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
至2023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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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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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3年7月26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3年7月26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
联系电话:020-38952013
传真:020-80672369
联系人:黄俊迪、李国维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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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