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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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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基本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未实现其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已与补偿义务人吴细兵、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业绩补偿方案,合计应补偿股份70,871,463股,并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等相关公告。

二、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三位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3,238,589股减少至812,367,12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83,238,589元减少至812,367,126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26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101

联系电话:0512-66571019

电子邮箱:stock@gcstgroup.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2023年7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辉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表79人,代表股份471,119,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40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420,469,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7.60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0,649,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和授权代表76人,代表股份50,649,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4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0,649,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4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420,469,817股)均已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审议通过是议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王菲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