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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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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在含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60台军用装备保障车项目,同时,同意同智机电在含山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相关项目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用于拓展智慧机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智机电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拟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具体投入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在含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60台军用装备保障车项目,同时,同智机电拟在含山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相关项目投资,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5000万元至1亿元。

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梅山路1号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楼222室

3、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5739978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68,388万元

6、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66号

7、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6日

8、主要业务:主要从事特种智能机电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不同行业的特定客户提供保障类电源、智能供配电系统、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和综合环境控制系统及技术保障类装备等。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360台军用装备保障车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建设规模:该项目选址于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镇兴路以东、小肖路以北、独龙山路以西、庄乐路以南区域,总投资约3亿元(包括土地、厂房、设备、技术开发、人才引进等),规划用地约199.5亩,其中100亩用于保障车生产厂房建设,分两期建设,一期50亩,二期50亩,新建厂房符合工业厂房容积率建设标准,不低于1.3(层高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建筑面积按2倍计算;层高大于等于12米,建筑面积按3倍计算),另约99.5亩用于保障车室外试验和停车场建设(无容积率建设标准要求)。

②建设内容:该项目新购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切割打磨设备、板件折弯机、压铆等各类设备,全部投产后,形成年产360台军用装备保障车整车的生产能力。

③产值税收: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根据分期建设用地,上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整体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亿人民币。

3、项目建设周期

甲方为乙方全程代理县本级权限内项目备案、规划、建设等阶段的审批事项以及涉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共服务类手续;协助乙方办理超出县本级权限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和消防验收等。

乙方每期项目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一期厂房建设,36个月内须投产。

4、项目实施主体

乙方在含山新注册全资子公司。

5、扶持政策

在乙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和要求时,甲方同意对本项目各期分别给予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以协议签署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建设项目一方面为了满足公司整车装备订购任务的需求,提升生产规模优势,进一步扩充整车装备的科研、试验和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补齐整车生产工艺短板,通过产业化、规模化的经营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以及质量控制成本,建设建全整车装备试验设施设备,减少公司外协试验项目,降低成本支出,提高产品利润率,从而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整体提升。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特种车辆装备科研试验能力、生产规模化优势,带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及生产成本的降低,对推动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本次协议的签署短期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投资计划的实施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2、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有关产能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拓展智慧机场项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蓝天使”)提供不超过1,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银河蓝天使在张家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实缴出资,为张家港子公司提供经营资金需求,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并按照年利率4.35%计算收取利息,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银河蓝天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按照年利率4.35%计算收取利息,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郑东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201号楼03层1-4号C021室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7、主要股东: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蓝天使机场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蔡思佳持有25%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指标

由于被资助对象于近期成立,故无主要财务指标。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河蓝天使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对银河蓝天使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五)被资助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银河蓝天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河蓝天使按实际需求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超过董事会审批范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其他股东由于资金有限,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银河蓝天使在张家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实缴出资,为张家港子公司提供经营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强化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外,无其他财务资助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2%。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银河蓝天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业务经营需要,拟增加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与关联方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石创投”)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15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股权投资;商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互联网网络咨询服务、推广服务;互联网营销策划、咨询;模拟训练器、制导与控制系统、导引头、各类加速度计、陀螺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承接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红先生为红宝石创投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状况: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40万元,净资产14,29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27万元,实现利润851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截至目前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同类交易的公允价格执行,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违反之前资产重组时承诺方所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以及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增加的内容和金额是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