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3一02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9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系上市以来首次亏损;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49亿元,主要系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021年度公司仅计提269.1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请公司补充披露:(1)计提存货跌价的主要方法和2021年至2022年各主要产品跌价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净值等;(2)结合 2021 年以来各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价格走势、销量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迹象的具体出现时点,并说明前期跌价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报告期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末集中计提情形;(3)结合期后采购、销售等情况,说明公司存货是否存在进一步跌价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2.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亿元,同比下降34.87%,销售毛利率为25.71%,总体同比变动不大,但不同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波动较大。其中,无线数传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同比下降41.46%,毛利率为20.45%,同比减少5.19个百分点;无线音频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同比下降17.05%,毛利率为35.73%,同比增加8.82个百分点。分销售模式看,2021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直销收入4.21亿元、1.76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152.96%、-58.24%;直销模式毛利率分别为22.74%、17.61%,分别同比变动15.34个百分点、-5.13个百分点,较经销模式分别低 5.27个百分点、10.75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1年至2022年无线数传类、无线音频类各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相关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公司业绩;(2)结合无线数传类、无线音频类产品的市场供需、技术迭代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3)直销模式下主要客户及其收入确认方式、成本构成等变化情况,分析说明2021年至2022年直销收入、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收入、成本跨期调节情形,是否对个别客户存在业绩依赖;(4)直销模式毛利率水平远低于经销模式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9亿元、10.95亿元、7.13亿元,先升后降;同期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金额分别为1.22亿元、2.18亿元、2.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12%、19.88%、40.34%,金额及占比均持续增长,且2022年该比例远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近三年年报中均披露,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安排研发计划,保障了创新项目的实用性,有效提高了公司研发投入的转化率。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0年至2022年研发投入主要投向的项目类型及名称、投入金额、起止时间及最新进展、形成专利及产品销售情况、预期收入及实际收入等,并说明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情况;(2)2021年至2022年、尤其是2022年营业收入下滑的同时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并说明202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远高于同行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前述分析以及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技术或人才等核心竞争要素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认为以市场为导向安排研发并有效提高了研发投入转化率的具体依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4.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2019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03亿元,主要投向4个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类项目和1个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类项目2021年末投入比例均已超过100%,但2022年内几乎未新增投入,亦未结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末累计投入比例为51.10%,进展较慢。2020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44 亿元,其中6.44 亿元拟投向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2年末累计投入比例为30.13%。在历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前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等栏目均列示为“不适用”,亦未解释原因。
请公司补充披露:(1)首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各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其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后继续投入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前期是否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2)4个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类项目投入比例超过100%且长期未结项的原因及合理性;(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进度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其项目规划和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