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管控实际需要,遵循公司总部高效精简、提质增效的原则,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效能,总部协调统筹能力,将设立、调整总部部分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设立资金财务部。撤销金融管理部、财务部,原金融管理部、财务部所有相应职责归属资金财务部管理。
调整后的公司职能部门设置为:董(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营销策划部、商业管理部、产业发展研究部、运营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总工程师室、资金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纪律检查室、合规风控部(审计中心合署办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