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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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3-053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1号及《关于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严大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一)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许云:

经查,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在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未关注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商誉所在相关资产组的收入增长预测依据不充分,未考虑集团内部转移定价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影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财务总监许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许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决定对许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严大林: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21年1至7月,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2.07%。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2021年8月21日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2、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1年半年报中,存在政府补助认定不准确、提前确认政府补助收益等问题,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报多记其他收益6,847.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51%。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严大林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严大林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決定对公司及严大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上述决定书所列事项高度重视,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针对决定书责令改正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徽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