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3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5)。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0,249股,公司总股本由127,750,726股变更为127,330,477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330,47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550,585股后的125,779,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18191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095,791.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在回购股份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2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35元/股。具体调整公示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动股份变更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25,779,892×0.151819÷127,330,477≈0.15(元/股)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50-0.15)/(1+0)=22.35(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1,342,28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